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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保金超期不退,逾期利息能要回来吗?工程质保金超期不退,逾期利息能要回来吗?【案情简介】李总在杭州开了家装修工程公司,2020 年接了某商场的装修项目,和甲方(商场运营公司)签的合同里写得很清楚:工程质保金按结算总价的 3% 预留,缺陷责任期 1 年,到期后 30 天内退还。2021 年 5 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总价 2000 万,所以预留了 60 万质保金。 2022 年 5 月缺陷责任期一到,李总就按合同要求提交了质保金返还申请,可甲方一直拖着不办。一开始说 “要走内部审批流程”,后来又说 “有商户反映装修有问题”,但始终没提供具体的缺陷证据,也没安排人核查。李总催了十几次,直到 2023 年 8 月,甲方才勉强退了 30 万,剩下的 30 万和逾期利息只字不提。 李总算了笔账:从2022 年 6 月(约定返还期满)到 2023 年 8 月,14 个月的逾期利息按 LPR 算也有 1 万多最终决定起诉。他咨询律师时最关心两个问题:“合同没写利息怎么算,法院会支持吗?”“利息从哪天开始算才对?” 【裁判要旨】【案号:(2023) 浙 0106 民初 1289 号】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李总公司)与被告(商场运营公司)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 3%,缺陷责任期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满后 30 日内,甲方无息返还保证金,逾期返还的,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庭审中,被告辩称:“合同未明确利息计算标准,不应支付利息;且原告未配合维修部分商户墙面开裂问题,有权暂留保证金。” 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墙面开裂系原告施工质量导致,亦未举证证明曾通知原告维修。 法院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 号)第十一条 “发包人逾期未返还保证金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之规定,作出如下认定: 被告未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 日内(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返还质保金,已构成违约,虽合同未约定利息标准,但依法应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逾期利息; 被告主张“质量问题” 无事实依据,无权暂留保证金; 逾期利息起算时间应为2022 年 7 月 1 日(约定返还期满次日),计算基数为未返还的质保金金额。 最终判决:1.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返还剩余质保金 300000 元;2.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以 300000 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支付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3. 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合同没写利息” 不影响主张 —— 法定违约责任不能少 很多当事人担心“合同没约定利息就拿不到”,这是误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哪怕合同没写逾期利息,只要发包人超期不退,就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利息属于法定赔偿范围。实践中,法院通常按以下顺序确定利息标准: 优先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如年利率8%,参考兰州长城电工案判决标准); 合同未约定的,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当前一年期 LPR 约 3.45%); 特殊情况(如发包人恶意拖欠),可能参照逾期贷款罚息利率(LPR 上浮 50%)。 提醒:签合同时最好明确利息标准,比如“按同期 LPR 的 1.5 倍计算”,避免后续争议。 (二)利息起算时间有“硬规矩”—— 别错过关键节点 利息从哪天算,直接影响最终金额。结合本案和法律规定,核心原则是“从应付未付之日起算”,具体分三种情况: 合同约定返还期限的(如本案“期满后 30 日”),从期限届满次日起算(如 2022 年 7 月 1 日); 合同没约定返还期限的,从承包人提交返还申请后14 日(参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14 天内核实”)届满次日起算; 发包人以“质量问题” 为由拖延的,若无法证明质量问题属实,仍从约定返还期满次日起算。 建议:承包人要留存返还申请的书面证据(如快递单、邮件记录),避免后续说不清“何时申请过返还”。 (三)“质量问题” 不是拖延借口 —— 发包人需举证 像本案中被告拿“墙面开裂” 当理由,却没证据,法院不支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九条,只有 “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才有权扣除保证金;若无法证明是承包人责任(如商户使用不当导致开裂),或未通知承包人维修就自行找人维修,都不能以此为由拒退保证金。 提示:承包人收到维修通知后,要及时到场核查,留存维修记录和影像证据,避免被“冤枉” 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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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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