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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拆迁补偿真的一分没有吗?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拆迁补偿真的一分没有吗?【案情简介】各位朋友,家里有女儿出嫁但户口没迁走,遇到拆迁时,是不是常听到“外嫁女一律不补偿”?山东的弭女士就遇到了这种不公待遇:她结婚后户口一直留在娘家村里,也在娘家村分有承包地,长期在外务工,没有在婆家享受过任何土地和拆迁待遇。 后来娘家村遇到征地拆迁,村里和镇政府却拿出安置方案说:“只要出嫁,哪怕户口没迁走,一律不给安置、不给补偿。”弭女士去找政府说理,得到的答复都是“外嫁女不享受安置”。 她不服气,一路打官司到省高院,最终法院判决:必须给她同等补偿安置!这一仗,给全国外嫁女维权立了标杆。
【裁判要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24)鲁行再 8 号行政判决书中明确载明: 1、外嫁女补偿资格认定 妇女在农村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决定,不得以结婚为由侵害妇女合法权益。
2、否定“一刀切” 政策 补偿方案中‘已出嫁户口未迁出一律不予安置’的规定,不区分实际情况,仅以婚姻状况限制补偿安置权益,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作为不予安置的依据。
3、成员资格核心裁判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原告户籍一直在本村、享有承包地、在婆家未取得土地和补偿,具备本村成员资格,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补偿安置待遇。
4、最终判决结果 撤销原审判决;责令镇政府对弭某芹依法履行拆迁补偿安置职责,给予其与本村村民同等的补偿安置。
【北京贯赢律师认为】北京贯赢律师认为,本案可以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核心规则一:外嫁女≠无权分补偿,法律男女平等《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不得以结婚、离婚、丧偶为由,剥夺妇女在征地拆迁中的平等权利。村里、镇里定的“土政策”“一刀切”,只要违法,一律无效。 (二)核心规则二:能不能分,看成员资格,不看“嫁没嫁”法院只认 3 个关键条件: 1. 户口在本村; 2. 在本村有承包地; 3. 在婆家没享受过土地、拆迁待遇。满足这三点,就是村集体成员,必须同等补偿。 (三)核心规则三:“两头占” 不允许,但两头空” 更不允许法律保护外嫁女至少有一头能享受:要么在娘家、要么在婆家,绝不允许两边都不给、让妇女利益落空。
真实案例来源 中国裁判文书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案号:(2024)鲁行再 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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